关于提振汽车消费促进消费回补的若干措施
根据《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若干举措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常委会关于扩大消费、促进消费回补的相关要求,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提振汽车消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便利出行需要,为活跃市场、扩大内需提供强劲推动力,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制定以下措施。
一、鼓励消费者购置新车
(一)鼓励各地出台汽车促消费政策。各地要创新工作思路,积极组织汽车销售企业参加“姑苏八点半苏州锦鲤节”促消费活动,通过举办购车节、推出消费券、举办车展等方式开展促销,对符合各级商务发展政策的企业加快资金兑付,协助企业多渠道获得融资支持等。
(二)引导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鼓励汽车销售企业
为消费者提供降价让利、金融支持、售后服务等购车优惠,鼓励企业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推介活动,集中展示新品和打造消费亮点。
二、引导高排放车辆淘汰
(三)鼓励车主主动淘汰高排放车辆并购置新车,继续开展苏州市国一国二高排放汽油车鼓励淘汰补助工作,支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以旧换新和鼓励提前淘汰工作。
(四)鼓励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优化服务,提高车辆拆解回收价格,车辆提前交售报废拆解的,按每辆车实际废旧金属重量,以不低于300元/吨价格回收。
三、提升购车便民服务
(五)全面推进汽车销售企业快捷代办服务,争取在全市200家4S店实现“店内买车即上牌”。在汽车展销会等与汽车相关的大型活动现场,实行流动登记上牌服务,实现“现场买车即上牌”。加大号牌投放力度,同步新增投放号牌号码2万付。简化暂住人员上牌限制,暂住人员凭身份证和居住证即可办理车辆登记业务。
四、创新车展活动形式
(六)支持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创新车展活动形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为减少人员集聚,以汽车销售集聚区为单元每周轮动举办车展,实现主会场和分会场相呼应、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引导汽车销售企业在车展中推出更大力度的促销活动,打造“周周有活动,场场有亮点”的浓厚促销氛围。
五、提升金融保障水平
(七)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汽车销售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汽车金融消费信贷产品,适应多样化汽车消费需求。
本政策执行期暂定为2020年6月6日至2020年8月31日。由市商务局会相关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