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年检一直是很多人的头疼之事。有很多车过了6年后,必须要每年上线。现在上线的流程比起早先多年前确实有很大改进,然而,对于这种上线年检的必要性一直存在很大争论。
面对群众的呼声,公安部对年检这事有了直面回应,并做了调整。公安部10月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情况。此次改革,公安部积极回应社会反映,经国家汽车产业主管、质量监督等部门及相关行业,进一步改革车检范围和周期。
扩大私家车免检范围
在实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6座以下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免检范围,将6年以内的7-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
每两年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后,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优化检验周期
对超过6年不满10年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检验周期由每年检验1次放宽至每两年检验1次,即私家车10年内仅需上线检测2次,分别是第6年、第8年。
对10年以上的私家车,仍然按照原规定的检验周期执行,即10-15年的,每年检验一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检验一次。该措施实施后,全国将有1.7亿多私家车享受到改革带来的便利。
有两种特殊情况:
1、面包车和实际使用中非法改装、客货混装等问题比较突出,由此引发的群死群伤事故时有发生,此次暂不纳入免检范围。
2、免检车辆如果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对车辆安全性能影响较大,仍需按原规定周期检验。
举个例子,周女士的爱车购于2014年,到今年12月23日正好满6年。到底要不要检验?是在12月23日前检验,还是在12月23日后检验?
由于周女士的车辆行驶证的发证日期是2014年12月23日。今年马上要满6年,那么,她必须在今年12月份开车去车管部门进行验车。检验过后,下一次到2022年12月再去验车。
还有点迷糊?来个简易版的
旧规:
1、6年以内免检,6座以下小微型客车每2年年检一次,7-9座车每2年上线年检一次;
2、6年-15年,1年年检一次,6座以下15年总共上线10次,7-9座车总共上线13次;
3、超过15年后,每半年查验一次。
新规:
1、6年以内免检,9座以下小微型客车每2年查验一次,不用上线;
2、6年-10年,9座以下小微型客车2年上线年检一次,15年总共上线6次;
3、超过15年后,每半年查验一次。
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
此次改革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对本省户籍居民在省(区)内异地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新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便利群众省内异地购车登记,助推省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考虑到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交通结构不同等因素,该项措施先行在内蒙古、安徽、福建、广西、湖北、广东、江西、海南、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12个省(区)试点,公安部将密切跟踪、及时总结、科学评估,根据试点实施情况有序推进扩大范围,不断拓展改革受益面。此外,对于已经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的地方,仍需按当地政策执行。
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在实现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通考”的基础上,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
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
在已实行非营运小微型客车转籍档案网上转递的基础上,推行摩托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
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
对二手车出口企业收购机动车用于出口的,简化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可以直接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需核发正式号牌;属于异地收购车辆的,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直接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需返回企业所在地办理。
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
为更好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的新需求,取消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70周岁的年龄上限。对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保证身体条件符合安全驾驶要求。
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
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证的年龄下限由26周岁、24周岁降低至22周岁,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年龄上限由50周岁调整至60周岁。
同时,缩短增驾时间间隔,对无相应记分周期满分记录,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的,由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至少5年缩短至3年,申请牵引车和中型客车驾驶证的,由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至少3年缩短至2年,进一步满足群众生产生活和客货运输企业需求。
扩大体检医疗机构范围
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体检医疗机构由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扩大到符合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适应我国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新形势,提升农村、偏远地区服务覆盖面,方便县乡群众就近办理。
便利残疾人家庭共用车辆
对于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C2)以上的人员,可以驾驶上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便利残疾人家庭成员及其他服务残疾人出行的人员共用车辆,更好保障残疾人权益。
推行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
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向道路运输企业推送交通安全风险预警提示,提供查询本企业机动车和驾驶人交通违法、事故等信息服务,方便企业强化源头安全管理、加强驾驶人安全教育、预防和降低企业运行风险。
推行驾驶人交通记录网上查询
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APP可以查询、下载交通责任事故、准驾车型变化、交通违法和记满分等记录,方便其从业、应聘等生产生活中出示、使用交通安全记录电子凭证,促进提升驾驶人诚信守法意识。
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
推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银保监部门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共享,在试点地区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网上核查机动车交强险信息,申请人无需再提交机动车交强险纸质凭证。
新措施自2020年11月20日起实施。